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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作業原則」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28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00054477C號函。

二、修正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輔導作業原則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教保服務機構輔導作業原則」。